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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通知:2007年11月在我中心参加物业管理、秘书、人力资源管理等全国统考成绩合格的各等级考生(除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外),证书已办妥,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速到我中心南坛总部二楼领取(咨2226276,2226775)!

2008年人力资源管理师、物业管理师、秘书、维修电工技师等全国全省统考,2008下半年报名已提前开始,欲报从速,咨询:2226673,222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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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考职业及申报条件

*秘书 *营销师 *公关员 *物业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电子商务师 *物流师 *理财规划师 *维修电工技师

** 主要考核内容

2008年统考时间、考核方案

** 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 统考收费

** 报名地点

** 报名及考试指引

** 成绩查询及补考办法

**证书颁发

全国统考成绩或证书查询仅限参加全国统考的我省考生

国家劳动保障部(惠州)职业资格唯一考点:下半年人力资源等统考报名提前开始,欲报从速!!!
国家劳动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师、物业管理师、秘书、维修电工技师等全国全省统考,2008下半年报名已提前开始,欲报从速(全文点击下载)

关于举办2008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工种
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和省鉴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工种职业资格全国统考(惠州唯一分考场设于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考(惠州)考场开设的统考职业(工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营销师(推销员)、秘书(涉外秘书)、物业管理人员、等。

  二、统考时间(其中全省统考工种的考试时间另文通知):全国统考上、下半年各1次,2007年职业资格全国统考(惠州分考场设本中心)考试日期如下: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开考的职业(工种)有: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秘书(涉外秘书)、物业管理人员、营销师等。具体考试时间及考核方案(点击打开)。物业管理人员(全省统考工种及时间另文通知),即日起接受报名。
 

 

详细安排(全文下载请进.。。。。)

  三、国家统考惠州市唯一分考场报名、考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惠州唯一分考场: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中心。

  总部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南坛东路2号(516001)

  电话:(0752)2280396、2391499、2226775 E-mail:hzjyxl@126.com

 


部分全国、全省统考职业(工种)的适应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秘书适应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秘书适应对象:
  在机关、企事业、涉外机构等组织中,从事或准备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服务的人员;中等职业(技工)或以上学历学生(毕业生);从事秘书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秘书、涉外秘书申报条件:
秘书鉴定分为普通秘书和涉外秘书两种,涉外秘书要加考英、日、俄任一语种。具体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秘书5级(初级)鉴定:
 (1)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4级(中级)鉴定:
 (1) 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技能为培养目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3级(高级)鉴定: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秘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秘书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营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1、五级: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四级:高级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三级:助理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二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物业管理人员申报条件.

 (一)物业管理员4级(中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二)助理物业管理师3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三)物业管理师2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2007版)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4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电子商务员人员申报条件--省统考
 (一)电子商务员4级(中级)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3级(高级)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六、物流师(全国统考)申报条件

 (一)物流员4级(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报考物流员职业技能鉴定须取得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初级(职业资格五级)以上职业格证书或具有相当计算机操作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l、经本职业物流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年或累计工作满4年以上;
  3、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大专院校本职业(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毕业班学生或毕业生。

 (二)助理物流师3级(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七、助理理财规划师三级(高级)(具备一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八、心理咨询师申报条件
 (一)心理咨询师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或本科在校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具有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二)心理咨询师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九、维修电工技师的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的。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从事本职业(工种)的工作年限证明(工作证明(模版下载));
3、学历证复印件1份(带原件留复印件);
4、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单位盖章);
5、本人大一寸黑白免冠近照四张(背面写上姓名);
6、要求申报高一级资格鉴定的考生,需提供已考取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带原件留复印件)。


有关培训及统考收费

全国、全省统考工种(专业)培训及统考收费表(点击打开)


全国、全省统考报名及考试指引

1、填表。根据各职业(工种)报考条件确定报考工种及级别,详细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栏须由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备齐资料。报名须同时提交资料有:①《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②从事本职业(工种)的工作年限证明(所在单位加盖公章);③学历证书、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各1份;④大一寸黑白免冠近照4张;⑤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留复印件1份(有者须提供);

3、报名、缴费。我中心一楼报名、缴费、交资料并领教材;

4、领准考证。凭缴费发票或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全国统考于考试时间前15天内(省统考为7天内)到我中心一楼领取;

5、考试。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及橡皮擦、钢笔等)。

南坛总部地址:惠州市南坛东路2号(总部),总部地理位置(点击打开
报名、咨询:(0752) 2226776 2226673 2226775 2391499


成绩查询及补考办法

1、凡我中心考生参加全国、全省统考鉴定成绩的查询可通过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gdosta.org.cn/chaxun/chaxun.htm)查询。

2、参加全国、全省统考鉴定者,若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其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一次,补考再不合格的,参加鉴定所有成绩作废。


证 书 颁 发

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参加全省统考成绩合格者,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均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http://www.gdosta.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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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南坛东路2号(516001)
电话:(0752)2280396 2391499
电子邮件hzjyxl@126.com 或 hzpx@hzjyxl.org.cn

版权所有:惠州市就业训练中心

 
全国统考成绩或证书查询仅限参加全国统考的我省考生

相关下载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全国全省统考专用)

 2、工作证明(模版下载—全国全省统考专用)

 3、2007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论文综合评审通知及论文题目(参加2007年11月18日人力资源管理师(技师)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必读)

 4、2007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论文题目

 5、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粤劳职鉴[2006]16号)

 6、关于做好今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11月18日全国人力资源管理考试的考生)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课件下载)
 (1)劳动法

 (2)劳动经济学

 (3)现代企业管理

 (4)绩效管理

 (5)薪酬管理

 (6)人力资源规划

 (7)招聘与配置

 (8)培训与开发

 (9)管理心理与组织形为

 7、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时间及考核方案 

 8、《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摘录(下载)

 9、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新旧标准的对照表